西安石油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考场纪律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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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凭学生证进入考场,未带学生证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

2、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主动出示本人学生证,接收监考教师核验,按监考教师的指令就座。

3、考生参加考试,除了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具和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的工具书和参考书以外,不得将书包、电子词典、电脑、手机等带入考场座位。如果携带上述物品,必须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地点集中存放。

4、考试中,考生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偷看他人答案;不得夹带纸条或在手心、手臂等部位书写公式符号;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在交卷前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

5、    开卷考试中不得借用他人资料、书籍、笔记本等物品。

6、考生在考场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如果遇到试题字迹不清晰,可以举手询问,但不能要求监考老师解释题意。

7、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监考人员守则

1、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检查考场座位及有关设备,组织学生按单人单桌隔列就座,检查学生是否携带本人学生证参加考试,检查清理禁带物品并集中存放,发放试卷。

2、监考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集中精力,忠于职守,秉公尽责,严格执行考场规则,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及检查工作。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考场内看书、看报、闲谈、吸烟,玩手机等,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3、如果监考教师不能按时参加监考,应提前一天与教学办联系,不得临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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